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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在杭州举办2023年《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税企高层座谈会。华峰集团总裁林建一应邀出席大会作主旨发言,并代表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与浙江省税务局签订了《税收遵从合作协议》,这是华峰化学自2019年首次签订以来第三次签订该协议。
据悉,《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是税企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约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核心内容为企业更积极主动地遵从税法,而税务机关为企业提供更精细的制定化服务。
自2013年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在全省千户企业中挑选各行业领域的“领头羊”企业签订,旨在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10年来,浙江省仅同21家优秀大型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其中温州市获得该项认可的企业仅3家,今年还首次向签约企业授予“浙江省《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签约单位”荣誉牌匾。
自成立以来,华峰化学作为全球聚氨酯制品行业领军企业华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致力于做一个“蜜蜂型企业”,努力追求阳光下的利润,始终把诚信纳税、依法纳税作为企业立足长远发展、树立良好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来做。
“此次续签协议,是税务机关对华峰诚信纳税、依法纳税、担当社会责任的推崇与鼓励,是税务部门赋予企业的一张‘信用金名片’,也是税企双方对不断加强合作、共同防范税务风险的又一重大举措。”林建一在点赞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政务服务的同时,他表示,华峰将以续签协议为契机,一如既往地深化“合作遵从,税企相盈”合作模式,以争做民企纳税“排头兵”和争当协议履行“示范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管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实现税企“共治共赢”,为我省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做出民营经济新的作为和更大的贡献。
会上,浙江省税务局书记龙岳辉表示,下阶段,浙江税务部门将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税企沟通协作,打造平等互信、合作遵从的税企共治新格局,为浙江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走在前列发挥重要示范作用。(林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