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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午,温州市公安基层基础支队副支队长欧阳初,瑞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方顺宽亲临华峰,代表浙江省公安厅为集团经济护卫队黄伟明、施正凤两名同志颁发治安荣誉奖章,以表彰他们在今年初成功处置一起突发火灾事故的先进事迹。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对有特殊贡献的治保人员、治安联防队员和治安积极分子授予荣誉奖章的暂行规定》,授予黄伟明同志二等治安荣誉奖章,授予施正凤同志三等治安荣誉奖章。
集团总裁林建一、副总经理胡永快在授奖仪式上为受表彰的两位同志分别送上了奖金,以示鼓励。林总裁表示,华峰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响应“群防群治”治安路线教育,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健全安全防范一体化网络;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管控,定时定岗定责,出现危险苗头做到早发现、早知道、早报警、早上报,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确保一方平安,维护周边环境安全稳定,致力于打造负责任、受人尊重的良好企业形象。(吴益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