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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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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杜绝政出多门

简政放权,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也是释放改革红利的"特效药"。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尤小平建议,要规范行政审批,杜绝政出多门。

    尤小平表示,李总理在报告中说,要转变政府职能,审批权下放,简政放权,释放活力。然而,目前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及废除较为规范,但各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清理仍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尤小平认为,这个"随意性"是长期沉淀形成的。他说,"现在各类行政审批的依据除法律和规章外,还依托长期沉淀形成的各类通知、规范、准则、通则、标准及注释等'规范性文件'"

    尤小平介绍说,我国现有15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审批作出了规定,然而十多年来,国务院也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但据有关资料统计,根据省一级规范性文件设置的行政审批多达5001500项,且这些许可审批项目分布在每个行政管理领域,贯穿于每个行业之中。

    "显然这种影响效率、阻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的"规范性文件"已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小平如是说,去年广州市政协常委、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曹志伟绘制的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万里长征图"走红网络,就说明了一切。

     为此,尤小平强烈建议:一是新设审批项目或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必要时应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凡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全国范围统一执行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应当采用"公告"形式公布后统一执行,确保政令统一。杜绝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层层转发,随意附加许可,造成政出多门,延误时效,执行困难。三是责成各级政府部门限期清理长期沉淀形成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凡因上位法律、规章已经修订或废止,各级政府部门依附于原上位法律、规章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凡因经济社会发展或因新材料、新工艺等技术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的,相关的"规范""通则""标准""注释"等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原载《人民网》、《新民网》、《浙商》杂志、《腾讯新闻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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